河南駐馬店大氣防治條例草案(鍋爐相關(guān))
第十九條【煤炭總量控制】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上級人民政府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規劃和削減目標,制訂本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并組織實(shí)施。
第二十條【煤炭市場(chǎng)管理】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煤炭市場(chǎng)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潔凈型煤,支持電代煤、氣代煤、清潔能源等項目建設,并制定獎勵或者補貼政策。
第二十一條【燃煤?jiǎn)挝还芸亍咳济弘姀S(chǎng)和其他燃煤?jiǎn)挝粦敳捎们鍧嵣a(chǎn)工藝,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或者采取技術(shù)改造以及其他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城市建成區供熱站和供熱管網(wǎng)建設,發(fā)展集中供熱和熱電聯(lián)產(chǎn),降低能源消耗。